专精特新
●专精特新
专精特新定义
专业化: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注重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能够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配套服务或者能够专业生产成套产品、系列产品、系列零部件。企业从事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近两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当年营业总收入的70%以上。
精细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精细化,采用适合企业的现代管理方式。企业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在细分市场具有一定影响力,企业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标准化体系认证,主导产品、服务通过相关产品认证等。
特色化:企业利用特色资源,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特色的产品。独特、独有的工艺、配方等专有技术1项以上。
创新化:企业具有持续创新的能力,能够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近2年新授权的与主导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须满足以下所列任意一条:发明专利1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3项以上;软件著作权10项以上;参与制(修)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项以上。
省、市级"专精特新"申报条件
济南市"专精特新"
1.连续经营2年以上,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800万元以上。
2.近两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或者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
项目
3.近2年企业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3%以上。
4.企业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有效期内)。
备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济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1)提供虚假信息的;
(2)近两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事故;
(3)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导向;
(4)有不良信用记录;
(5)有其他违法违规或存在失信惩戒行为的。
山东省"专精特新"
1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并连续经营3年(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主导产品(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且进入市场(技术运用)一年以上。
2.已公布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3.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10%。
4.企业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较高,采用先进的企业管理方式,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5.企业申报年度上2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2.5;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6.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符合国家和省里相关规定,银行信用、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良好,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备注:除了满足上述申请条件,还需要满足"专精特新"特征中的任意一项(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